已獲發能源審核表格的建築物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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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及免責聲明 :
- 據「條例」23條,建築物的擁有人必須在建築物的主要入口的顯眼位置,展示有效「能源審核表格」的文本。如發現未有依例展示該有效「能源審核表格」的文本,可通知本署跟進。
- 能源審核指有系統地審查建築物的能耗設備/系統,以便找出能源管理機會,爲建築物的擁有人提供有用的資料,以決定及實施節能措施,達到環境保護和經濟效益的目標。如發現在呈交「能源審核表格」的文本予本署的一個月後,有關建築物的資料仍未上載於本列表,有關人士可向本署查詢是否已經收到所呈交的文件。
- 「能源使用指數」:就中央屋宇裝備裝置的總能源耗用量而言,指把某特定期間的總能源耗用量除以該建築物的總內部樓面面積。
- 「能源使用指數」可作為該建築物能源管理工作的其中一個參考。由於每幢建築物的中央屋宇裝備裝置的涵蓋範圍、營運模式和運作時間並不相同,因此,直接比較不同建築物的「能源使用指數」並不適當。即使是同一幢建築物,其在不同時期所使用的能源會受很多外在因素影響,例如因應營運需要減少或増加運作時間、人流變化和天氣等,令該建築物的「能源使用指數」會隨著這些因素的變化而有不同的影響。因此,「能源使用指數」的上升亦不一定代表該建築物的能源效益或能源管理轉差。
- 能源審計的資料是根據「條例」第23條所訂明的目標而提供。這些資料會根據建築物的擁有人所提供的更新和澄清而更改,並不會另行通知。未經授權使用,傳輸,披露,複製或變更所提供的信息是嚴格禁止的。政府不會對因使用或關乎使用該等資料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上法律責任。
能源審核表格的搜尋結果
複檢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建築物詳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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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名稱 | |
地址 |
上次能源審核 | 最近能源審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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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滿日期 | ||
能源使用指數** (兆焦耳/平方米/年) |
註: | ** | 能源使用指數 | = | 中央屋宇裝備裝置的總能源耗用量 (兆焦耳/年) |
總內部樓面面積 (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