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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熱式氣體熱水爐
用語註釋


資料提供者 根據《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第598章)第6條呈交產品型號指明資料的公司/個人(即指明人士)。
參考編號 機電工程署署長根據《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第598章)第8條編配予產品型號的編號。
年份 「年份」為編配參考編號的年份或(如按照《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第12 條所指的新計算方法計算能源效益級別)該新計算方法的生效年份。
品牌 製造商或進口商用來辨別某一產品系列的名稱。
型號 製造商或進口商用來辨別某一牌子的個別產品的名稱及/或編號。
能源效益級別(1至5) 按照最新版「產品能源標籤實務守則」計算出的能源效益級別,第一級表示能源效益最高,而第五級則表示能源效益最低。
氣體類型 屬於有關型號的即熱式氣體熱水爐燃燒何種氣體
熱效率 (%)(滿載功率的狀態下) 按照經核准實務守則釐定的熱效率(以在指定時間產生的熱量與經量度得出的、在滿載功率下熱負荷的比例計算。
熱效率 (%)(半載功率的狀態下) 按照經核准實務守則釐定的熱效率(以在指定時間產生的熱量與經量度得出的、在半載功率下熱負荷的比例計算。
量度熱負荷(千瓦) 就某產品而言,指該產品的製造商或進口商釐定和聲稱的、該產品的熱負荷,而該熱負荷是按照守則指明的標準及規定,而量度的。
額定熱負荷(千瓦) 就某產品而言,指該產品的製造商或進口商釐定和聲稱的、該產品的熱負荷,而該熱負荷是按照守則指明的標準及規定,而釐定和聲稱的。
製造地方 製造某即熱式氣體熱水爐的地方/國家。
資料提供者是否正供應產品 資料提供者是否正在香港供應該產品型號。除非資料提供者已通知機電工程署他不再在香港供應有關產品型號,否則會被列為“是”。欲知最新的產品供應狀況,請向有關的資料提供者索取更多資料。
產品供應資料的最近更新日期 資料提供者通知機電工程署是否正在香港供應該產品型號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