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機
用語註釋
資料提供者 | • | 根據《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第598章)第6條呈交產品型號指明資料的公司/個人 (即指明人士)。 |
參考編號 | • | 機電工程署署長根據《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第598章)第8條編配予產品型號的編號。 |
年份 | • | 「年份」為編配參考編號的年份或(如按照《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第12 條所指的新計算方法計算能源效益級別)該新計算方法的生效年份。 |
品牌 | • | 製造商或進口商用來辨別某一產品系列的名稱。 |
型號 | • | 製造商或進口商用來辨別某一牌子的個別產品的名稱及/或編號。 |
能源效益級別 (1至5) | • | 按照最新版「產品能源標籤實務守則」計算出的製冷能源效益級別,第一級表示能源效益最高,而第五級則表示能源效益最低。 |
每年耗電量 (製冷) (千瓦小時) | • | 按照最新版「產品能源標籤實務守則」計算出的每年製冷耗電量。 |
類別 | • |
類別1
淨製冷獨立式空調機。
類別2
製冷及供暖獨立式空調機。
類別3
淨製冷分體式空調機。
類別4
製冷及供暖分體式空調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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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功率消耗量 (製冷) (千瓦) | • | 某空調機的製造商或進口商按照守則所指明的標準及規定而釐定和聲稱的該空調機於輸出特定製冷量時的功率輸入。 |
製冷量 (千瓦) | • | 指為資料提供者為編配參考編號而提交的測試報告所述,量度得出空調機於指定時間內從空調空間驅除的顯熱量及潛熱量。 |
額定製冷量 (千瓦) | • | 指某空調機的製造商或進口商按照最新版「產品能源標籤實務守則」所指明的標準及規定而釐定和聲稱的該空調機的製冷量。 |
製冷劑 | • | 經過封閉的製冷迴路的傳熱媒介。 |
製造地方 | • | 製造某空調機的地方/國家。 |
資料提供者是否正供應產品 | • | 資料提供者是否正供應產品:資料提供者是否正在香港供應該產品型號。 |
產品供應資料的最近更新日期 | • | 資料提供者通知機電工程署是否正在香港供應該產品型號的日期。 |
變頻 | • | 指空調機的輸出能夠改變。 |
製冷季節性表現系數 (CSPF) | • | 指空調機進行製冷操作時,全年從室內空氣中驅除的總熱 量與同期間的全年總能源消耗量的比率。 |
供暖能源效益級別 (1至 5) | • | 按照最新版「產品能源標籤實務守則」計算出的供暖能源效益級別,第一級表示能源效益最高,而第五級則表示能源效益最低。 |
每年耗電量 (供暖) (千瓦小時) | • | 按照最新版「產品能源標籤實務守則」計算出的每年供暖耗電量。 |
額定功率消耗量 (供暖) (千瓦) | • | 某空調機的製造商或進口商按照守則所指明的標準及規定而釐定和聲稱的該空調機於輸出特定供暖量時的功率輸入。 |
供暖量 (千瓦) | • | 指空調機能夠於指定時間內加進空調空間的顯熱量及潛熱量。 |
額定供暖量 (千瓦) | • | 指某空調機的製造商或進口商按照最新版「產品能源標籤實務守則」所指明的標準及規定而釐定和聲稱的該空調機的供暖量。 |
供暖季節性表現系數 (HSPF) | • | 指空調機進行供暖操作時,全年加進室內空氣中的總熱量與同期間的全年總耗電量的比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