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供應公司」指經營進口、生產或供應煤氣、石油氣、天然氣或這些氣體的液態或氣態混合物等業務的公司。註冊計劃旨在確保只有註冊氣體供應公司,才可經營氣體供應公司的業務。
任何公司如擬經營氣體供應公司的業務,均須向氣體安全監督(即機電工程署署長)註冊。
申請註冊為註冊氣體供應公司,必須連同有關資料及訂明的 18,940 元*申請費用(以每份申請計),以專人送遞或郵件方法,送交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氣體標準事務處氣體安全監督。謹請注意,申請費用概不發還。
如有任何查詢,可與氣體標準事務處聯絡(電話:28083683,傳真:2576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