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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工程署出版工作守則,加強業界品質管制。
所有獲發「GU標誌」的氣體用具均須接受本港實驗所的品質保證檢查。
機電工程署與政府各部門及市民通力合作,提供機電及氣體應用的規管架構,確保公眾安全。規管服務單位由經驗豐富的專業工程師、督察及技術人員組成,目標是確保公眾安全,並維持高安全水平。我們負責執行各有關安全使用電力、氣體、升降機及自動梯、機動遊戲機、架空纜車及山頂纜車的法例和編印工作守則及指引。我們亦就一系列機電安全的問題,擔任政府的技術顧問,並就有關的法例提供意見。
氣體安全
加強對瓶裝石油氣分銷商的管制
機電工程署出版了《瓶裝石油氣分銷商工作守則》,為業界提供操作指引,並加強品質管制。該守則有助業界按政府的規例,定出有效的管理方法,並制定瓶裝石油氣分銷商的監管制度,其要點如下:
• 將客戶資料庫及紀錄電腦化
• 規定分銷商須成為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
• 資源管理
• 不斷培訓員工
• 品質保證
• 定期對分銷商進行稽核
紀要事實及統計數字
機電工程署負責執行與煤氣、石油氣及天然氣的進口、生產、儲存、運送、供應及使用有關的氣體安全法例。2001年,我們進行了7,000多次實地視察和巡查了氣體工程承辦商430次,不斷監察氣體工程承辦商的表現。年內,共檢查了673部石油氣缸車及石油氣瓶車,並收到510宗氣體事故報告,有關事故報告的數目自1997年起便不斷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