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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全工作方式
安全工作方式能保護在供電電纜附近工作的人,在供電電纜附近工作的施工者有責任執行安全工作方式。
2.1 施工者的安全工作方式
2.2 供電商的責任
2.3 合資格人士的責任
2.4 緊急情況
2.1.1 施工者6負責確保在供電電纜附近工作的人士恪守安全工作方式。安全工作方式包括兩個重要部分,即合理步驟及合理措施
2.1.2 在地下電纜附近進行工程前,施工者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以確保安全,包括向供電商索取電纜圖則、委聘合資格人士進行電纜探測工作,並確保工地的人員完全清楚地下電纜的詳情。
2.1.3 在架空電纜附近進行工程前,施工者須採取一切合理步驟,以確保安全,包括計劃工程、諮詢供電商的意見、確保工地人員及指定信號員完全明白需採取的一切安全預防措施。
2.1.4 在供電電纜附近進行工程期間,施工者須按工程的性質,採取適當的合理措施。
2.1.5 必須讓所有可能在供電電纜附近進行工程的人員清楚安全工作方式和處理意外或緊急事故的安全指引內容。
2.2.1 供電商7必須:
(a) 準確記錄其敷設的供電電纜的準線,並在電纜仍埋在地下或架設於高空的期間內,備存有關電纜的準確記錄;以及
(b) 在接獲要求時,於指定時間內為施工者提供最新的地下電纜圖則或架空電纜圖則。
2.2.2 供電商明白有需要與在供電電纜附近工作的人士緊密合作。根據工程性質,供電商須出席工地會議,並在有需要時為施工者提供安全意見。若供電商認為供電電纜有機會受損壞,則必須進行額外的現場巡視。
2.3.1 合資格人士8 必須:
(a) 與施工者聯絡,以進行勘測,確定建議工地及其附近有否地下電纜,並測量其準線和深度;以及
(b) 為施工者撰寫合資格人士書面報告,並在施工者要求下作出講解。
2.3.2 合資格人士不得將進行勘測的職能及責任轉授予另一人。
2.3.3 合資格人士如在測定地下電纜位置時遇到真正困難,必須向供電商求助。
2.4.1 若在供電電纜附近進行工程時發生緊急事故,施工者須致電供電商的24小時緊急服務中心。供電商須盡量以電話或傳真馬上提供意見。此外,若供電商知悉供電電纜可能造成危險,須馬上派遣緊急事故人員到場,兩家供電商的聯絡資料載於本守則附錄3。
2.4.2 供電商須在工地向工地施工者提供電纜圖則/準線圖則和安全意見。如在地下電纜附近進行工程,施工者須盡可能安排合資格人士確定地下電纜的位置。在緊急情況下,供電商須向施工者提供協助。
2.4.3 若供電商未能即時提供協助,而挖掘工作又必須繼續,便須由合資格人士直接監督,且必須假設附近有地下電纜,非常小心進行有關挖掘工作。若發生涉及架空電纜的緊急事故 (例如架空電纜或架空塔受損壞),除非得到供電商同意,否則不得在架空電纜附近進行工程。
6 見第1.3.2.7段的定義。 [返回]
7 見第1.3.1.2段的定義。 [返回]
8 見第1.3.1.1段的定義。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