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门的披露记录简述根据《公开资料守则》(下称《守则》)索取及发放的资料的性质。披露记录将会每季更新。
任何公众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记录内载列的任何资料,应向本部门的公开资料主任提出索取资料要求。有关要求会根据《守则》处理。
项目编号 |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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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关采购政府车辆轮胎的资料 |
2 | 有关机电署总部大楼的资料 |
项目编号 |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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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关本港大阳能板系统的资料 |
2 | 有关机电署数项招标文件的资料 |
项目编号 |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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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关公共交通交汇处通风系统的资料 |
2 | 有关某处所的淡水冷却塔的水样本测试资料 |
项目编号 |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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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关升降机及电扶梯的资料 |
2 | 有关 1982 年前颁布与本署相关条例的资料 |
3 | 有关机电署总部大楼的资料 |
注意: 披露记录并不包括以下索取资料要求—个别人士/公司索取其本身的资料或与其有关的投诉个案的资料;索取已公布的资料;及索取可透过收费服务取得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