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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记录

本部门的披露记录简述根据《公开资料守则》(下称《守则》)索取及发放的资料的性质。披露记录将会每季更新。

任何公众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记录内载列的任何资料,应向本部门的公开资料主任提出索取资料要求。有关要求会根据《守则》处理。

2021

  • 2021 年 1 月至 3 月

    项目编号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1 有关某火警事故资料
    2 有关某铁路事故资料资料
    3 有关车辆资料
    4 有关政府专上学生暑期实习计划资料
    5 索取招标资料
    6 有关某自动梯事故资料
    7 有关某铁路事故资料
  • 2021 年 4 月至 6 月

    项目编号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1 有关交通灯维修的资料
    2 有关部门编制及职级的资料
  • 2021 年 7 月至 9 月

    项目编号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1 索取有关某电业承办商的资料
    2 索取注册电业工程人员资料
    3 索取升降巡查结果清单
    4 索取自动梯事故资料
  • 2021 年 10 月至 12 月

    项目编号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1 索取注册电业工程人员资料
    2 索取注册电业工程人员资料
    3 索取注册电业工程人员资料
    4 索取有关部门编制及职级的资料

注意:

披露记录并不包括以下索取资料要求:

  • 个别人士/公司索取其本身的资料或与其有关的投诉个案的资料;
  • 索取已公布的资料;及
  • 索取可透过收费服务取得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