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布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已依据《电力条例》第 38 条的规定,委任下列人士为根据该条例成立的纪律审裁委员会成员,任期 3 年,由 2024 年 7 月 28 日起生效:
类别 | 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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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港工程师学会代表 | 陈廼坚工程师 张年生工程师 林桭文工程师 潘剑魂工程师 余光辉工程师 |
(2) | 专上学院代表 | 董朝阳博士 陈家荣博士 许树源博士 梁加能博士 俞捷博士 |
(3) | 代表注册电业承办商权益的团体代表 | 区达基工程师 梁业雄先生 卢书聪工程师 谭伟平先生 黄伟文先生 |
(4) | 代表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权益的团体代表 | 许嘉昌先生 梁妙雁女士 谭振荣先生 李善锋先生 甄俊雄先生 |
(5) | 代表工商业用途或家庭用途的电力装置 拥有人的权益或促进该等权益的团体代表 |
赵梓珊女士 梁琬琪女士 周浩文先生 游锦辉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