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下称《条例》)全面实全面实施以来,所有受《条例》规管的订名建筑物均已达到法定《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下称《守则》)中的最低能源效益要求。为继续鼓励及推动本港楼宇进一步提升能源效益,自愿性《香港建筑物能源效益注册计划》(注册计划)对达到比法定要求更佳表现的建筑物将加以确认。
由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各类新建及现有建筑物/处所(不限于订名建筑物)的能源表现只要超出法定最低要求,并取得由香港绿色建筑议会(下称绿色建筑议会)管理的绿建环评或其他国际认可的建筑物环境评估制度颁发的良好能源表现认证,均可申请加入此计划。 相关的合资格环保装置(包括照明;空调;电力及升降机及自动梯装置)而招致的资本开支或可享有加快的税务扣除。(详情请浏览税务局网站。)
新动向:
以下是获得《注册计划》证书基本要求的概要。详情请参阅香港建筑物能源效益注册计划的手册 [PDF 格式 (1.89MB)] 。
有关最新香港建筑物能源效益注册计划( 2018 年版)的更多详情,请在刊物网页下载计划文件。
申请表格可以在这里下载 [PDF 格式 (1.43MB)] 。
你亦可透过智方便登入机电工程署(规管服务)网上注册服务提交申请。
(请点击这里申请,选择能源效益注册计划的表格「 HKEERSB 」。)
地址:九龙启成街 3 号 机电工程署总部大楼 7 楼 能源效益事务处
电话: (852) 1823
传真: (852) 2890 6081
电邮地址:info@emsd.gov.hk
网页:www.ems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