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EMS/T/01/2017(A)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提供轻型货车予机电工程署租赁

项目内容

提供轻型货车予机电工程署租赁,服务合约为期24个月,由2017年12月1日或由接纳书订明的日期开始(两者以较后者为准)

数量 请参阅招标文件
联络方法

助理主任秘书/行政2何丽珊女士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总部7楼总务室
电话号码: (852) 2808 3197
传真号码: (852) 2890 7493

截标日期/时间

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中午12时(香港时间)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投标表格和其他资料可于下列办事处索取:

  1. 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总部7楼总务室
    ( 电话︰(852) 2808 3190,传真︰(852) 2890 7493 );
  2. 香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地下中西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
    ( 电话︰(852) 2189 2819 );以及
  3. 九龙联运街30号旺角政府合署地下油尖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
    ( 电话︰(852) 2399 2111 )。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填具一式三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上述截标日期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1.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索价最低的投 标书或任何一份投标书,并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3.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
  4.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香港时间)至中午12时(香港 时间)期间,黑色暴雨警告讯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讯号仍然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下一个工 作天中午12时(香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