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1872EM16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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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在屯门儿童及青少年院的机电装置及新界区其他场地设施提供为期三年的保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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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工程包括为屯门儿童及青少年院的机电装置及新界区其他场地设施提供保养、维修、改动及加装服务。本合约预计于2017年4月开始,并预计于2020年3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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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办商 | 是次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空调装置(第II组)」工程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空调装置(第II组)」工程的承造商)承投是次招标项目。投标者须同时符合下述资格要求及订明于招标文件内的其他参与条件。 (一)投标者须在紧接招标书列明的截标日期(不论其后有否延长)前五年内,已完成合约总值不少于港币1,040万元的空调装置保养及维修合约。如属合营企业,只有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才须符合此项最低经验要求;及 (二)投标者或合营企业的首席参与者/主要股东必须是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空调装置(第II组)」工程的承造商。 未纳入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空调装置(第II组)」工程类别的承造商,亦可提交标书,惟须于2016年12月2日或之前把参与是次投标的申请连同已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工程类别申请表送交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6楼机电工程署综合工程部 李明斌先生收,并符合参与是次投标的资格和条件及于截标日期或之前获准纳入上述名册。有关申请纳入上述名册的详情,请参阅: 投标一经接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会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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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项目工程师李明斌先生联络。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综合工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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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截标时间将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发8号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的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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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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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填写一式两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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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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