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EMSSSD1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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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机电工程署供应小型救护车,车辆须在合约生效日期起计13个月内可供使用。 |
项目内容 | 车辆用于消防处为香港离岛地区的市民提供院前辅助医疗救护及运送服务。 |
数量 | 3 辆 |
工程承办商 | 公开招标 |
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物料供应主任(机电)采购1陈丽琪小姐联络。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物料供应分部 |
截标日期/时间 | 2024年3月14日 (星期四) 正午 12 时。 (i) 如截标当天上午9时至正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段内,八号或以上的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的正午12 时。 (ii) 如在截标当天上午9时至正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推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知。当通道重开后,政府会尽快公布已推迟的截标时间。上述公布事项会于政府新闻处网页以新闻稿方式宣布( http://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 )。 (iii) 所有时间的表述均为香港时间。 |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六楼 电话号码: (852) 3155 4115 办公时间 : 招标文件亦可从电子投标箱系统下载 ( https://pcms2.gld.gov.hk )。 |
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政府物流服务署开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上述截标日期正午12时前(香港时间),把投标书放入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或未有投入指定投标箱的标书概不受理。 |
备注 | 1. 上述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和不会涉及电子拍卖。本公告亦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下所规定的摘要公告。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果采用评分制度,则为最高合并得分的投标书)或任何一份投标书,并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3. 批出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下列互联网网页上 ( https://pcms2.gld.gov.hk/iprod/#/scn00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