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1045EM11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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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电工程署运输、保安及中央工程部辖下的场地的消防装置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 第一期) ,合约为期三年。 | ||||||||
项目内容 | 工程范围包括为多幢政府大楼的消防装置提供全面保养、改建和改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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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办商 |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消防装置(第II组) 」的承办商承投这项工程。投标一经采纳,承办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承造商名册上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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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策划工程师张丽芳女士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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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2012年4月27日星期五中午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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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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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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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