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石油氣瓶使用完畢或家居因某些原因而暫時未能存放石油氣瓶時,市民應盡快把石油氣瓶交回石油氣分銷商。市民可根據瓶身的顏色和印有的牌子,識別及致電所屬的註册氣體供應公司。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把石油氣瓶擺放在公眾地方。如市民發現棄置或無人看管的石油氣瓶,應致電相關註冊氣體供應公司的24小時緊急熱線,要求收回。市民可根據瓶身的顏色和印有的牌子,識別及致電所屬的註册氣體供應公司。
地址 | 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氣體標準事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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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電郵 | info@emsd.gov.hk |
熱線 | 1823電話中心 |
傳真 | 2576 5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