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使用打火機作為燃點工具(例如:燃點香煙),而市面上售賣的打火機一般含有石油氣的成分,因此,在使用打火機時要注意安全的事宜如下:
將打火機存放在遠離火源、火焰及攝氏 50 度以上的地方,如煮食爐、加熱過的器皿和暖風機等,並放置於乾爽、陰涼、通風良好和兒童不能觸及的地方;
不應儲存過量數目的打火機;
不應燃點打火機時,靠近面部、衣物、易燃氣體或物品、化學物品如溶劑等;
不應試圖替不可以重新注氣的打火機,注入新氣; | 地址 | 香港九龍啟成街 3 號機電工程署氣體標準事務處 |
|---|---|
|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6 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 電郵 | info@emsd.gov.hk |
| 熱線 | 1823 電話中心 |
| 傳真 | 2576 5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