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氣體安全條例》的規定,只有領有氣體車輛許可證(即「石油氣瓶車許可證」)的車輛,方可以在路面上運送總容水量不少於130升的石油氣瓶。
申請人應先參考《氣體應用指南之十一 :石油氣瓶車許可證之申請指南》,然後才作出申請。
按以下連結入機電工程署 (規管服務) 網上註冊服務:
申請人亦可以透過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已填妥及簽署的使用氣體車輛運送石油氣瓶的許可證的申請表格(表格三)[PDF 格式 (462KB)]至氣體標準事務處。
當收妥申請表格正本以及指定證明文件的核證副本後,本署方會處理其申請。
在遞交申請表格及所需證明文件後,申請人可到以下網站預約驗車。
驗車地點:新界屯門望后石龍門路202號(車輛出入口設於望榮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