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

中國香港的能源概況

能源對現代社會的發展十分重要,像香港這種大都會來說,能源對所有經濟活動均不可或缺。香港的面積約1,100平方公里,平地稀少,但人口卻多,而且不斷上升。我們需要大量能源,以在各式高樓大廈中創造出舒適的室內環境。

除此以外,我們亦需要大量能源,令我們的基礎設施得以運作,好像供水、排水和道路系統等。當然,鐵路、電車、汽車和飛機等交通工具亦需要能源,才能行走。

可是,香港本土並無能源資源,必須完全依賴入口燃料,這可能是直接從境外進口(例如油產品和煤產品),又或是進口燃料後於香港進行加工(例如電力和煤氣)。除此之外,還有小部分的能源由可再生能源如太陽能和風能提供。

要解釋香港的能源情況,我們首先要看看兩個主要總能源指標,即「一次能源需求」[1](相等於其它國家的「一次能源總供應量」)和「最終能源需求」[1](相等於其它國家的「最終能源總消耗量」)。

「一次能源需求」(PER)是指在一地域內的整體能源用量。它代表在境內所有用作能源轉化和最終使用的能源供應。一般而言,在一地域內的一次能源需求包括本地生產和進口的能源產品。以香港而言,其計算方法是先將油產品、煤產品和電力的進口留用數字減除船或飛機艙所需的能源,然後再將餘數就貯存量供應的變化作調整而得。

「最終能源需求」(FER)是指最終使用者用於如發熱、煮食和推動機器等能源用途的全部能源。它與「一次能源需求」的分別在於後者包括在能源轉化和傳送過程中所損耗的全部能源。

根據政府的統計資料顯示[1],在2010至2020年期間,「一次能源需求」和「最終能源需求」分別減少3.5%及增加11.3%。

2010-2020年一次能源需求量和最終能源需求量

2010-2020年一次能源需求量和最終能源需求量

本地的用電量由2010年150,750太焦耳增長至2020年159,124太焦耳[1],增加5.6%。

天然氣是香港主要的發電燃料,於2020年按輸出量計算,約佔48%,其次是28%的核能和可再生能源,餘下24%是煤[2]

發電燃料組合在2020年 (按輸出量計算)

發電燃料組合在2020年 (按輸出量計算)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