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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 畫 創 作 比 賽

比賽宗旨
提高小學生對機電安全、氣體安全和能源效益的認識。

參賽資格及組別
歡迎全港小學生參加,參賽者須持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證明文件和學生證。比賽分為 初級組(小一至小三)及高級組(小四至小六)兩個組別。每名參加者只可遞交一份參賽作品。

參加辦法
參賽者須於10月31日或之前將表達機電安全、氣體安全和能源效益的訊息畫在圖畫紙上( 圖畫紙的尺寸上限為A3),及連同已填妥的參加表格,寄回香港九龍灣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機電安全香港通2008主辦單位」收。

郵寄作品以郵戳日期為準,信封面請註明「繪畫創作比賽」。

按此處 參考有關機電安全、氣體安全和能源效益的資料。

評審準則
評分將按照以下準則:
圖畫的主題能表達及宣傳機電安全、氣體安全及能源效益的訊息(40%)
圖畫的內容對機電安全、氣體安全及能源效益的概括性(20%)
圖畫的趣味性(20%)
圖畫的美觀程度(20%)

獎項及奬品
初級組及高級組均設:
冠獎一名      :獎盃一座及書劵港幣500元
亞軍一名      :獎盃一座及書劵港幣400元
季軍一名      :獎盃一座及書劵港幣300元
優異獎十名    :獎盃一座及書劵港幣100元

得獎者將在2008年11月7日前獲通知領獎事宜,並須在11月15日或16日於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的機電安全嘉年華2008中領獎。

繪畫比賽的優異作品,亦將於嘉年華會中展出。

查詢
如有任何查詢,請電郵至 cyshum@emsd.gov.hk 或於 辦公時間內
致電28083329。

備註:

  1. 機電工程署與合辦機構的員工及家屬均不能參加,以示公允。有關比賽結果,主辦機構有最終的決定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2. 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概不發還,機電工程署與合辦機構保留所有參賽作品的版權,包括於「機電安全香港通2008」運動及互聯網上展出。
  3.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聲明
    機電工程署與合辦機構(簡稱主辦單位)是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身份證號碼及其他身份代號實務守則)等2.3.3.1條,在增進閣下之利益前提下收集閣下之身份證號碼作為正確識別之用途。主辦單位將在保密的情況下使用於表格上提供之資料作為日後提供免費資訊服務。若未能向主辦單位提供資料將導致主辦單位無法提供所需資訊。根據條例,閣下有權以書面形式申請查核主辦單位是否持有閣下資料,查核主辦單位對資料之政策及常規和獲告知主辦單位持有的個人資料種類。以上條款將不會限制閣下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所享有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