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气体安全监督批准成为注册气体供应公司的登记名册可在机电工程署网页浏览。
机电工程署查询
1823 or http://www.emsd.gov.hk
附注:市民可从机电工程署网页浏览获注册气体供应公司批准的分销商名册。
市民若向未获批准的分销商获取服务,他们不但无法享有合符水平的服务,亦可能会导致自己、家人、邻居及其他人士不必要地面临潜在的气体危机。为安全理由,市民应辨别那些是获有关注册气体供应公司批准的分销商并选取它为你提供服务。
辨别获批准的分销商的方法:
店铺内展示由所属注册气体供应公司发出的证书及
发票上显示注册气体工程承办商号码。
市民可直接联络注册气体供应公司,或致电机电工程署热线或浏览其网页。
机电工程署负责执行香港法例第51章《气体安全条例》。根据此条例,所有石油气分销商( 下称分销商)须受所属注册气体供应公司监察。而气体装置工程则须由注册气体工程承办商雇用的注册气体装置技工进行。此外,分销商亦应该遵守《香港瓶装石油气分销商工作守则》。
根据香港法例第51章《气体安全条例》,任何人士必须获有关注册气体供应公司的书面批准,方可成为该公司的分销商。
除了售卖瓶装石油气外,分销商有责任为客户提供瓶装石油气装置的定期检查服务、聘用注册气体装置技工,并为其员工提供所需训练。此外,分销商亦可为客户提供有关石油气工程的意见及支持,并会处理怀疑泄漏气体事件。
为方便分销商有效地提供上述服务,分销商会按工作守则的要求向客户收集:
个人资料—包括客户姓名、气体装置地址/住址、联络电话号码及
气体装置说明—包括客户的气体用具的牌子和型号、气瓶调压器及气体接驳软喉的下次更换日期等。
为安全着想,市民应与分销商合作给予所须客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