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宏禮從1977年開始擔任學徒督察起,就一直執行《學徒制度條例》,可以說是學徒條例的專家。他的工作主要是向學校和機構推廣學徒訓練計劃,並就學徒的訓練及聘請事宜,向僱主提供意見及協助,以確保學徒得到適當的訓練和法例的保障。
上世紀80年代,香港出現大大小小的工潮。由於工潮牽涉學徒的訓練和薪酬,所以陳宏禮經常要擔當調解員,解決勞資雙方的糾紛。他說:「談判技巧很重要。我們既要游說僱主改善學徒待遇,又要讓學徒明白失去訓練機會的後果。」每次調停成功,都帶給陳宏禮莫大的喜悅和滿足感。
香港學徒制度愈趨完善,學徒的地位也愈受重視。陳宏禮指出,學徒其實有很好的出路:只要他們繼續進修,便可以獲得專業資格,媲美一般大學生;畢業後轉向其他相關行業發展也很容易,例如由機械工程轉向環保工程。
從事學徒督察工作三十多年,陳宏禮認為機電署的學徒訓練計劃取得很好的成績。他期望將來可定期舉辦交流活動,例如與海外教育機構合作推行交換生計劃,或安排學徒到非政府部門的企業進行交流,讓他們開闊視野。
陳師兄自學徒畢業後,沒多久便從事學徒訓練推廣工作。
陳宏禮
1971年入職工藝學徒,退休前是職業訓練局學徒事務署
學徒事務組總督察(部門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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