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我们去年就2012年稍后推行的《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主要条文,与业界进行了紧密联系,包括注册能源效益评核人、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业界人士,并建立了良好工作关系,这对今年9月开始推行条例的工作至为重要。
我们也欣然报告,规管服务为了加强透明度和工作绩效,经过近几年不断努力,与传媒已建立了正面的工作关系,并重建了公众信心。 2011年8月,我们邀请了全港各大传媒的廿多位记者与编辑,来到总部大楼小聚,分享我们的工作重点和未来方向,象征了规管服务重新出发的一步。
我们做每件事,无论是机电安全和能源效益的教育与执法工作,或是其他支援政府的项目,都必须产生价值和影响。所以,每当推行像《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的新法例时,我们都应问自己,由推行的第一天起,我们可以做些什么,让社会因而有所改变?答案之一,是我们应远在推行日子来临之前已开始工作。
举个例,在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全面推行的当天,绝大部份的业界人士已符合法例的要求,原因是我们一早已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执法前的全面稽核、及与业界进行有效沟通等。对即将推行的《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及《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对推行首天我们也有同样的期望,有关同事也正朝这目标努力。常言道,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与其日后花时间修补纰漏,不如一早用心做到最好。
近年我们经常鼓励同事采用行政手段去协助业界守法,例如于进行电力装置定期检测前,必须先呈交已安排停电的证明文件。只要行政手段是在有关法例范畴内的合理措施,我们没理由不去善加运用。
我们近年也增加使用市场力量,进行支援性的工作,让同事可专注核心的规管业务。我们大部份的学校外展活动已经外判,而且不断探索新意念,比如我们可否考虑采用「培训培训者」的手法,用我们2011年出版的《机电安全与能源效益通识教材》,让老师培训学生这方面的知识,甚至由学生领导朋辈互相学习?只要我们不断去审视现有的项目,力求改善,自然会发现很多可能性。
《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与《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都于今年推行,我们现正加紧筹备宣传和执法工作,务求法例由推行的首天起,已能立竿见影,做出成效。我们希望,通过有效执法,这些条例确能改善市民的生活质素。
我们也希望同事的工作方式更有创意,不怕走出自己的安全地带,探索新的做事方法。举个例,我们在检讨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的标签级别定义时,可以更进取,订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在面对传媒的时候,我们可以更主动积极。至于运用市场力量,我们可外判更多工作,并尝试创新的外判方式。此外,我们也要透过更佳的文献纪录和知识管理,加强知识的承传和学习,以填补因员工调动和退休引致的经验流失;我们会继续鼓励同事,建立一套勇于反思和擅于思辨的文化,并培养以客观证据和对规管目标有深入理解为基础的决策能力。
《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与《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的立法和筹备工作,去年得以顺利进行,业界和公众的支持尤见重要,我们衷心致谢。
员工在年内表现勤奋、专业和灵活应变,工作上的挑战虽接踵而来,同事都一一沉着应付,非常出色。
我们也感谢各个政策局的领导,并感谢传媒、其他持份者和市民的支持。
规管服务期望日后能继续以积极实干的精神,精益求精,持续改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