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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工程署為各業務及支援單位制定了一套統一政策,各單位會獨立負責保護環境的事宜。 品質及方法分部負責協調各個環境管理系統的運作,而品質、環境及生產力策導委員會則確保企業目標和政策能切實執行。 環境管理系統 環保的成效是建基於良好的環境管理系統。 我們在2000年設立的環境管理系統是嚴格遵照國際環境標準 ISO 14001:1996的規定,採用了「計劃-執行-檢查-改善」的模式, 達致持續改善的目的。在這四個步驟中,我們會力求符合有關規定, 並顧及其他環境因素。換言之,機電工程署會就環保事宜進行自我評估, 為應急事故和違規事件作出評核,藉此不斷監察環境管理系統的成效。 如有需要,會採取糾正行動,並由環境管理系統監察。 機電工程署各部別每六個月會按ISO 14001:1996標準(有關證書的詳情載於附錄)各自審核環境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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