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用户在使用住宅式氣體煮食爐具時,應注意氣體安全。首先,必須購買經機電工程署批准並附有「GU」標誌的住宅式氣體煮食爐具,閱讀及了解煮食爐具生產商所提供的使用說明書。此外,煮食爐具必須由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僱用的註冊氣體裝置技工進行安裝和測試,方可使用。在使用氣體煮食爐時,
使用原廠爐具生產商供應的煮食爐配件;及 |
|
保持廚房內有足夠的空氣流通,但應小心避免火焰直接受風吹;及 |
|
根據煮食爐具生產商提供的說明書指示,使用合適直徑的煮食器皿;及 |
|
倘若使用平底鍋具,盡可能將器皿置於爐頭中央;及 |
|
定期清潔爐頭及爐架上的油污,以保持爐頭出氣孔暢通;若遇有滾瀉情況,應盡快把爐頭清理乾淨;及 |
|
避免放置尖銳或重物在煮食爐的玻璃面板上,並避免玻璃面板受到猛烈撞擊,以防止引致玻璃爆裂;及 |
|
檢查氣體接駁軟喉有否損壞、過期(請查閱喉身印有的使用期限)以及喉管接駁位是否鬆脫,若發現有任何毛病,應立即安排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更換或修理;及 |
|
每18個月聯絡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安排為所有氣體裝置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
在煮食爐與器皿之間附加非原廠爐具生產商供應的裝置,例如:節省能源產品、錫紙覆蓋物及爐架等,避免可能引致爐火不正常燃燒而產生意外;或 |
|
使用過大直徑的器皿煮食,以免爐火熱力被反射到爐面可能導致過熱而產生意外;或 |
|
在煮食爐附近放置易燃物品或容器,例如:報紙、殺蟲劑、噴霧罐及打火機等物件,以免可能構成火災或爆炸的危險;或 |
|
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點燃煮食爐具;或 |
|
讓兒童擅自使用煮食爐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