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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贺辞
气体安全谘询委员会贺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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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气体安全工作于1979年加快朝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原因是当年发生的一宗致命气体事故,引发死因调查报告建议政府委任一位气体安全顾问。政府随后委讬顾问公司就煤气及石油气的运作及安全标准进行研究。研究报告提出了多项建议,包括建议成立气体标准事务处。经过30年来的持续发展,香港已成为全球气体安全表现最佳的城市之一。


关于气体标准事务处
气体标准事务处于1982年成立,当时的工作是筹备气体安全立法及为气体行业设立规管架构。《气体安全条例》于1991年正式生效,气体标准事务处的职能也随之扩大至执法工作。气体标准事务处目前负责:

管理气体供应公司、气体工程承办商及气体装置技工的登记名册,监察他们的表现,并于必要时采取安全措施。
监察所有气体装置和有关设施的运作,并巡查与批核新建应具报气体装置的建造。
草拟及批核气体装置的工作守则,定期巡查气体装置,及批核住宅式气体用具。
透过传媒、气体标准事务处刊物、各种活动与比赛,向业界及市民推广气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