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註冊電業工程人員的自學能力及培養自學的習慣,以及擴展註冊電業工程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並使其有系統地紀錄,機電工程署於「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持續進修計劃」增設多一個單元的培訓。有別於單元一和二的強制性培訓要求,單元三採取自願性參與的形式,並不屬於註冊電業工程人員續期申請之要求之一。
「持續進修計劃」單元三的培訓並不限於學習法例、安全規定及電力技術知識,更鼓勵採取平衡及多元化的方式參與持續進修訓練,從而培養註冊電業工程人員的自學能力及拓寬其對職安健、創新科技及其他機電技術等多方面的知識,讓註冊電業工程人員達到持續及多元發展的目標,長遠而言亦能進一步推動整個電業界的技術及安全水平。
本單元的訓練不限於任何模式,觀看短片、閱讀文章或刊物及參與課程、講座或研討會都可作為單元三的學習模式。
除由本署「認可導師」任教的訓練課程以外,亦可參考由勞工處、香港建造學院及職業安全健康局(培訓、資訊)所舉辦的課程或提供的刊物、短片等學習資源。
單元三課程沒有要求上課時數,但課程申報需填寫上課時數,每次申報的時數須最少單位為 0.5 小時。
以下提供上課時數的計算方法 (如舉辦單位有提供參考的上課時數則以其為準):
上課模式 | 上課時數計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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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講座、研討會 | 課程總長度 |
閱讀文章、刊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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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看短片 | 可以觀看多條短片,其總長度達 20 分鐘,而不足 30 分鐘亦可作 0.5 小時計算 |
單元三課程純屬自願參與性質,在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完成相關學習後,可通過機電行業通手機應用程式進行申報手續。有關申報謹作個人學習紀錄及參考用途,並不會用作註冊電業工程人員遞交註冊續期申請時的批核條件。
在相關應用程式頁申報時,註冊電業工程人員須輸入符合以上學習範疇的課程名稱、時數、舉辦機構及課程日期作紀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可申報的課程次數及時數並無上限,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可按意願報讀足夠的相關課程,以提升個人技能、加強對電力安全及職安健的知識。以下為以供參考的申報例子:
例子一:報讀及完成職業安全健康局於 2021 年 2 月 21 日舉辦的「冷氣保養及維修工程的基本安全」課程。
課程名稱 | 冷氣保養及維修工程的基本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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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小時) | 3.5 |
舉辦機構 | 職業安全健康局 |
課程日期 | 2021-02-21 |
例子二:於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家上網閱讀由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編製的「工廠及工業經營(電力)規例簡介」。
課程名稱 | 閱讀工廠及工業經營電力規例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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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小時) | 0.5 |
舉辦機構 | 勞工處 |
課程日期 | 2021-03-31 |
例子三:於 2021 年 1 月 5 日在家上網觀看機電工程署製作的「電工學堂 4 」(約 20 分鐘)。
課程名稱 | 觀看電工學堂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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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小時) | 0.5 |
舉辦機構 | 機電工程署 |
課程日期 | 2021-01-05 |
例子四:於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家上網觀看勞工處製作的「勤運動 工作醒」短片:
課程名稱 | 觀看「勤運動 工作醒」短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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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小時) | 0.5 |
舉辦機構 | 勞工處 |
課程日期 | 2021-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