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會適時進行檢討“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和註冊計劃,以確保“守則”和註冊計劃能夠配合技術發展和不同的業界持份者的運作模式。與此同時,機電工程署會與專門的技術工作小組一起進行檢討工作,有參與的建築業界代表包括專業機構、業界組織和學術機構 。

2012年及後的檢討

“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已於2012年9月21日全面實施。有關條例的詳細資料和最新版本,請訪問“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網站

2006/2007年檢討

這檢討簡化了註冊計劃的申請表格,並提供註冊予有良好能源表現的建築物。這檢討亦對能源效益守則作了一些修訂,詳情可瀏灠相對的英文網頁

這檢討制訂了能源效益守則的2007年版,在2007年10月前開始的設計仍可沿用2005年版,在2007年10月開始的設計則須採用2007年版。另外請留意在2007年8月發出的2007年版能源效益守則(照明)的補訂(英文版)。

2004/2005年檢討

這檢討再次確定了註冊計劃在推廣建築能源效益方面的卓越功能,決定繼續推行這自願性註冊計劃。另外、能源效益守則亦作了一些修訂,詳情可瀏灠相對的英文網頁

2001及2002年檢討

這次檢討顯示能源效益守則及註冊計劃都獲得了工程師及建築設計者的歡迎,他們普遍認為取得這些註冊證書有助推銷其建築物,檢討確定註冊計劃將予繼續至2004年;此外、亦可豁免不符合能源效益守則但卻具高度能源效益的裝置,住宅樓宇的公用地方也可註冊,及向以下促成註冊者發嘉許信以表揚他們在建築物能源效益所作出的努力。

在檢討中,能源效益守則亦作了一些修訂,詳情可瀏灠相對的英文網頁

隨著在2003年4月能源效益守則(成效為本)的制訂,該守則亦納入了註冊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