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6 月 10 日下午 12 時 26 分左右,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於石崗列車停放處進行架空電纜維修保養工作期間發生電力意外,三名維修人員受傷送院,當中兩人受到二級燒傷,另一人受到一級燒傷。
意外當日,一批維修人員(包括一名港鐵公司的施工負責人和七名承辦商工程人員)為石崗列車停放處內三個路段的架空電纜進行維修保養。部分維修人員需在架空電纜檢測車的工作平台上檢查架空電纜。雖然相關範圍的架空電纜並不帶電,但石崗列車停放處的其餘地方仍維持電力供應。在完成一個路段的工作後,施工負責人指示檢測車進入帶電區以便切換行車軌道,但進入帶電區前,施工負責人沒有指示檢測車上的維修人員離開工作平台,在進行相關工作前亦沒有根據安全程序向該批維修人員簡報相關路段的情況。當檢測車進入帶電區後,工作平台上的三名維修人員與帶電的架空電纜沒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其後,工作平台上有物件與架空電纜產生電弧,引致爆炸,三名工程人員因而受傷。
意外發生後,機電工程署(機電署)即時派員到場調查。在深入審視該宗意外及港鐵公司其他電力意外的成因後,機電署於 2020 年 5 月 28 日向港鐵公司發信,要求作出改善,包括改善員工培訓、工作程序及現場監督等範疇,並採用新科技以協助進行資產管理,以及加強高級管理層的領導,以提升港鐵公司的安全文化和責任管理。港鐵公司於 2020 年 7 月 28 日向機電署提交改善報告,當中包括改善措施。機電署會適時審核有關措施的實施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