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項目編號 | 2117EM17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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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 機電工程署 |
招標項目名稱 | 為香港警務署香港警察總部更換燈具控制系統。 |
項目內容 | 工程範圍包括為香港警務署香港警察總部更換燈具控制系統。合約為期790日,工程並預計於2018年1月展開。 |
工程承辦商 | 是次招標採用選擇性招標。現邀請名列《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獲准承投「電氣裝置 (第 III 組)」工程的承造商承投這次招標項目。投標者須同時符合資格要求及訂明於招標文件內的其他參與條件。
投標一經採納,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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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法 | 如有任何查詢,請以下列方法與策劃工程師孫婷婷小姐聯絡。 |
截標日期/時間 | 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時。 |
索取招標文件地點 | 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地下G001室 電話號碼:(852) 2808 3643 辦公時間: |
遞交投標書地點 | 投標者必須填寫一式三份的投標表格,並將填妥的投標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工務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於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中午1 2 時前把投標書放入位於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1樓4128F室的「工務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
備註 | 1. 是次招標不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 2.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 繳付送遞費用。 3.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一份投標書,即使該份投標書索價最低或根據公式評審法或計分評審法獲得最高總評分。 4.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5.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在互聯網上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