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項目編號 | Contract No.: 1643EM21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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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 機電工程署 |
招標項目名稱 | 為在香港警察總部內的升降機裝置提供為期 4 年 的全面保養及維修服務 |
項目內容 | 工程範圍包括為在香港警察總部內的升降機裝置提供全面保養及維修服務。工程預計於2022年5月展開,並預計於2026年4月屆滿。 |
工程承辦商 | 此項目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現邀請所有有興趣並同時符合下列要求的承造商,承投這次招標項目: (一) 投標者必須爲根據《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香港法例第618章)註册的註册升降機承辦商,及 (二) 投標者必須曾於過去5年內,自招標公告列明的截標日期起倒數(不論招標公告列明的截標日期其後有否延長),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區已完成累積合約金額不少於2000萬港元的升降機装置保養合約,及 (三)投標者必須於過去九個月評核期內沒有連續獲得由機電工程營運基金就現有或已完成的工程合約所發出的承建商表現評核報告劣級評分,而報告期的最後一天應屬於九個月評核期內。 |
聯絡方法 | 如有任何查詢,請與下列項目工程師聯絡:
施煒晶先生 通訊地址: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4樓保安及車輛工程部 電話號碼:(852) 3757 6030; 傳真號碼:(852) 2577 1824; 電郵地址:wcsze@emsd.gov.hk |
截標日期/時間 | 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時 |
索取招標文件地點 | 香港九龍啟成街 3 號機電工程署地下 G001 室 辦公時間: |
遞交投標書地點 | 投標者必須填寫一式兩份的投標表格,並把填妥的投標表格放入信封內密封。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清楚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可識別投標者身分的記認)及「工務投標委員會主席收」,並須於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把投標書放入位於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5樓503室的「工務投標箱」內。投標者必須在截標時間前,把投標書放入本招標公告中指明的投標箱(「指明投標箱」)內。逾期遞交或未有放入指明投標箱的投標書,概不受理。 |
備註 | 1.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且不涉及電子競投。本公告亦用作《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所規定的簡要公告。 2.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送遞費用。 3.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即使該投標書索價最低或根據計分評審法或公式評審法獲得最高總評分。 4.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5.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會刊載於以下互聯網網址:http://www.gld.gov.hk/chi/services_2_c.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