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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持续进修计划

注册电业工程人员 (REW)
持续进修 (CPD) 计划

 

  • 「电气安全谘询委员会」于 2009 年 9 月的会议中,建议机电工程署为注册电业工程人员设立一项持续进修的机制,藉以提升注册电业工程人员的水平。经谘询业界后,机电工程署计划于 2012 年实施「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持续进修计划」(「持续进修计划」)。有关计划的推行已于 2011 年 4 月的「电气安全谘询委员会」会议中得到委员会的同意,并于 2012 年 1 月 1 日实施。由当天起,所有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在每次递交注册续期申请前,必须完成单元一及单元二的培训。此外,机电工程署于 2020 年就「持续进修计划」展开检讨及谘询业界,并于 2020 年 9 月的「电气安全谘询委员会」会议中得到委员会的同意进一步推展单元三的多元化学习,以自愿型式参与及记录。

  • 「持续进修计划」已于 2021 年 1 月 1 日作出更新,详情如下:

    1. 所有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在每次递交注册续期申请前,必须完成包含下列两个单元的培训:

      单元项目内容
      单元一 法例及安全规定 《电力条例》、《电力(注册)规例》及《电力(线路)规例》的法例规定及进行电力工作的安全规定
      单元二 技术知识 有关设计、安装、维修保养、测试及校验的电力技术知识
    2. 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可以自愿型式参与及记录单元三的多元化学习:

  • 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可选择以下列出 (i) 至 (v) 5 种方式的任何一种以完成「持续进修计划」的单元一及单元二:
    1. 由本署举办的训练课程(请按此以取得有关课程详情)
    2. 由「认可导师」任教的训练课程(请按此以取得有关课程详情)
    (备注:如果上述 (i) 及 (ii) 项中未有所需日期或语言的讲座或课程,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可选择以下 (iii) 至 (v) 的任何一种训练方式以完成「持续进修训练」。)
    1. 使用本署网上持续进修训练平台进行练习(请按此进入有关训练平台);
    由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注册电业工程人员也可透过下列其中一个的方式以等同完成「持续进修计划」的单元一及单元二:
    1. 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在其现有注册证明书有效期届满前 3 年内,已修读或正修读由本地大学、香港专业教育学院、职业训练局等培训机构所开办与电机工程相关并获机电工程署认可的学术课程,将可获接纳为已涵盖两个训练单元的持续进修。注册电业工程人员申请注册续期时,须提交由有关学术机构发出的成绩单或毕业证书作为证明。(请按此查看现时认可的学术课程);及
    2. 如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在其现有注册证明书有效期届满前 3 年内,已成为一些工程界专业团体的电机或屋宇装备界别会员,并且完成相关专业会员资格所规定的强制性持续进修训练,则该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将视为已符合注册电业工程人员的持续进修训练要求。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在申请注册续期时,需提交文件(例如会员证),以证明他在相关期间内的专业会员资格。(请按此查看现时认可的专业团体)
  • 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可在网上查核已完成的持续进修记录。请按此进入训练记录查询系统
  • 训练必须于现有注册届满前的三年内完成。当本署收到注册电业工程人员递交续期申请时,会在核实申请人的持续进修纪录后,才处理有关续期申请。
  • 「持续进修计划」的要求只适用于申请注册续期、或于原有注册证明书届满后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士。
  • 新申请注册或申请更改注册级别/准许工程级别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无须于递交申请前完成持续进修训练。但有关人士日后仍须完成有关训练,才可于注册证明书届满时申请注册续期。
  • 有关由认可导师主办的课程,主办机构会在课程完成后将课程出席记录直接递交至本署作为记录。由注册电业工程人员直接提交,但并未在主办机构提交的记录中具有的训练记录一般不会被接纳为有效训练记录。
  • 查询:
    地址: 九龙启成街三号
    机电工程署
    电力法例部
    电邮: eld@emsd.gov.hk
    电话: 1823
    传真: 2895 4929

认可已推行强制性持续进修计划的专业团体

  1. 香港工程师学会

    • 电机界别
    • 屋宇装备
  2. 澳洲工程师学会 (Engineers Australia)

    • 电机界别 (Electrical)
 

认可为有效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持续进修培训的学术课程

  1. 与电机工程相关的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课程:

    培训机构课程
    香港理工大学 下述范畴的工程学博士/工程学硕士/理学硕士学位课程:
    • 屋宇装备工程
    • 电机工程
    香港大学 下述范畴的哲学博士/哲学硕士/理学硕士学位课程:
    • 屋宇装备工程
    • 电机及电子工程
    • 能源工程
  2. 所有符合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学历要求的学术课程:

    培训机构课程
    香港城市大学 下述范畴的副理学士/高级文凭/工学士学位课程:
    • 屋宇装备工程
    • 建筑工程学(屋宇装备工程)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
    1. 下述范畴的证书/高级证书/文凭/高级文凭课程:
      • 屋宇装备工程
      • 电机工程
      • 机械工程(空气调节及冷凝)
    2. 电器装置技术员职业技术证书课程
    香港理工大学 下述范畴的工学士学位/高级文凭课程:
    • 屋宇装备工程
    • 电机工程
    香港大学 下述范畴的工学士学位课程:
    • 电机及电子工程
    • 电能系统工程
    • 电机工程
    职业训练局
    1. 下述范畴的职业技术深造证书课程:
      • 屋宇装备工程
      • 空气调节及冷凝
    2. 下述范畴的技工证书课程:
      • 空气调节及冷凝
      • 屋宇装备工程
      • 电机工程
    3. 冷气技工增修课程 (EL-311)
    4. 电工/电气打磨装配工增修(安全)课程 (EL-312)
    5. 无排气管储水式电热水炉课程 (EL-314)
    6. 家用冷气机课程 (EL-315)
    7. 固定电力装置增修课程 (EL-325)
    香港工程师学会 获香港工程师学会评审及认可,符合电机及屋宇装备界别的会员及仲会员学历要求的学历。
  3. 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及认可的学术课程:

    获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及认可,与上文第 (1) 及 (2) 项所载各课程相等的学术课程。

网上持续进修训练平台

持续进修训练平台 如有需要,请登入网上持续进修( CPD )训练平台或扫描右面的 QR 码进入平台(仅提供繁体中文版本)以完成单元一及二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