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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

 

服务信念

我们承诺以专业、可靠、承担及秉持诚信的态度执行《电力条例》及其附属规例,并致力提升市民和业界的电力安全意识,以确保香港电力供应、电力装置和电气产品相关的电气安全。

主讯息

为保障公众安全,机电工程署一直积极带领建立安全准则,包括草拟及执行《电力条例》及其附属法例。我们在这方面的职能主要包括确保电力装置及电气产品的安全、电力供应的安全及可靠性,以及透过公众教育,宣传安全使用电力的讯息。

具体活动包括﹕

  • 保存及整理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及电业承办商登记名册,以及监管他门在安全准则上的表现,必要时并采取纪律处分行动。
  • 为确保电气安全,巡查楼宇的电力装置及电气产品销售点、测试电气产品、以及调查与电气安全有关的投诉和意外等。如有需要,我们会对违反《电力条例》的人士提出起诉。如发现电气产品有问题或有潜在危险时,我们会与产品供应商合作处理回收事宜。
  • 监察电力公司的运作,以确保本港的电力供应安全可靠。我们并负责保存及整理认可为确定地下电缆所在合资格人士的登记名册,藉以保护地下电缆。
  • 透过举办连串宣传活动,包括电视、电台及报章宣传、张贴海报、举办讲座、研讨会及嘉年华会,以及寄发安全指引、单张、通讯、教育录影带及多媒体互动游戏等,以推广电气安全及《电力条例》的规定。
  • 代表中国香港参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Asian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有关电气及电子设备符合规格评估「相互认可安排」 ( Mutual Recognition Arrangement ) 。
  • 支援核事故应变计划及就电磁场有关的事宜提供技术意见。

服务信念

我们承诺以专业、可靠、承担及秉持诚信的态度执行《电力条例》及其附属规例,并致力提升市民和业界的电力安全意识,以确保香港电力供应、电力装置和电气产品相关的电气安全。

主讯息

为保障公众安全,机电工程署一直积极带领建立安全准则,包括草拟及执行《电力条例》及其附属法例。我们在这方面的职能主要包括确保电力装置及电气产品的安全、电力供应的安全及可靠性,以及透过公众教育,宣传安全使用电力的讯息。

具体活动包括﹕

  • 保存及整理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及电业承办商登记名册,以及监管他门在安全准则上的表现,必要时并采取纪律处分行动。
  • 为确保电气安全,巡查楼宇的电力装置及电气产品销售点、测试电气产品、以及调查与电气安全有关的投诉和意外等。如有需要,我们会对违反《电力条例》的人士提出起诉。如发现电气产品有问题或有潜在危险时,我们会与产品供应商合作处理回收事宜。
  • 监察电力公司的运作,以确保本港的电力供应安全可靠。我们并负责保存及整理认可为确定地下电缆所在合资格人士的登记名册,藉以保护地下电缆。
  • 透过举办连串宣传活动,包括电视、电台及报章宣传、张贴海报、举办讲座、研讨会及嘉年华会,以及寄发安全指引、单张、通讯、教育录影带及多媒体互动游戏等,以推广电气安全及《电力条例》的规定。
  • 代表中国香港参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Asian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有关电气及电子设备符合规格评估「相互认可安排」 ( Mutual Recognition Arrangement ) 。
  • 支援核事故应变计划及就电磁场有关的事宜提供技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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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讯息

为保障公众安全,机电工程署一直积极带领建立安全准则,包括草拟及执行《电力条例》及其附属法例。我们在这方面的职能主要包括确保电力装置及电气产品的安全、电力供应的安全及可靠性,以及透过公众教育,宣传安全使用电力的讯息。

具体活动包括﹕

  • 保存及整理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及电业承办商登记名册,以及监管他们在安全准则上的表现,必要时并采取纪律处分行动。
  • 为确保电气安全,巡查楼宇的电力装置及电气产品销售点、测试电气产品、以及调查与电气安全有关的投诉和意外等。如有需要,我们会对违反《电力条例》的人士提出起诉。如发现电气产品有问题或有潜在危险时,我们会与产品供应商合作处理回收事宜。
  • 监察电力公司的运作,以确保本港的电力供应安全可靠。我们并负责保存及整理认可为确定地下电缆所在合资格人士的登记名册,藉以保护地下电缆。
  • 透过举办连串宣传活动,包括电视、电台及报章宣传、张贴海报、举办讲座、研讨会及嘉年华会,以及寄发安全指引、单张、通讯、教育录影带及多媒体互动游戏等,以推广电气安全及《电力条例》的规定。
  • 代表中国香港参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Asian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有关电气及电子设备符合规格评估「相互认可安排」 ( Mutual Recognition Arrangement ) 。
  • 支援核事故应变计划及就电磁场有关的事宜提供技术意见。

 

发电设施相关申请流程的变更

为了尽可能自动化发电设施注册申请流程,机电工程署与电力公司建立数据链进行数据互换。在安装电表和接驳发电设施至电网后,相关的上网电价计划申请编号和上网电价计划生效日期等数据会从电力公司自动传送至机电工程署。故此发电设施注册申请人不再需要向机电工程署提交「完成通知书」的副本备注

在新申请流程,机电工程署亦会要求发电设施注册申请人在提交「表格 GF1 」时一拼提交相关政府部门规定有关支承发电设施的构筑物的所需文件(例如•已向地政总署递交的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屋顶/楼梯顶篷装设的光伏系统安全证明书或•由屋宇署/隶属房屋局常任秘书长办公室的独立审查组发出就有关小型工程完工证明的认收信或•由屋宇署/隶属房屋局常任秘书长办公室的独立审查组发出就有关改动及加建工程竣工证明的认收信),以确认有关构筑物符合相关结构安全的要求。如更改注册发电设施资料的申请涉及有关支承发电设施的构筑物的小型工程改动及加建工程,申请人亦需要在提交「表格 GF2 」时一拼提交相关政府部门规定有关支承发电设施的构筑物的所需文件。如申请人未能为其发电设施提交相关政府部门规定有关支承发电设施的构筑物的所需文件,其申请将不会受理及其发电设施将不能接驳至电网(即不能安装可再生能源电表)。

上述流程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开始实施。
备注:如申请人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参与「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计划,申请人便须提交「完成通知书」的副本以完成注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