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讯息
机电工程署负责制订、推广及实施能源效益及节约能源计划,并就使用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向政府提供专业支援。工作包括:
- 执行及实施《能源效益 ( 产品标籤) 条例》( 第 598 章) ;
- 执行及实施《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 ( 第 610 章 ) ;
- 就能源效益和节约能源事宜,向有关决策局及能源谘询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援及意见;
- 拟订及检讨守则和技术指引;
- 制订及推行能源效益及节约能源计划和项目;
- 就创新节能科技的应用进行研究及发展;
- 建立及更新能源最终用途数据库;
- 提高市民对能源效益及节约能源的意识,并推广节能措施、设备和系统及应用可再生能源;以及
- 就有关能源的事宜与内地、地区性及国际组织 ( 例如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 )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