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升降机服务认可计划( QLSRS )(现正接受申请)

 

计划目的

  1. 鼓励楼宇的升降机负责人(包括业主、业主立案法团、物业管理公司)透过优化措施,提升现有升降机的安全水平、可靠度和舒适度;
  2. 提升升降机负责人管理升降机的能力,以满足用家对升降机服务的需求;
  3. 对达至计划所定准则的楼宇升降机负责人给予认可和鼓励
 

计划简介

本计划属自愿参与性质,对象是楼宇1 的升降机负责人(包括业主、业主立案法团及物业管理公司)。参与计划的升降机负责人将按照选择参加的评审范畴及所得评分,获取金/银/铜奖或优良/良好证书,以表扬他们对优化现有升降机的工作和持续提供优质升降机管理服务的贡献。证书亦会列出负责保养升降机承办商的名字,以认可他们的优质服务。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升降机负责人可在其楼宇内和宣传物品上展示认可计划证书或其副本。

 

获发「金奖」认可证书的工商业大厦及住宅楼宇个案分享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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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包括住宅楼宇、工商业大厦、商场、酒店、公共设施及楼宇。
 

计划范围

本计划的对象是各楼宇1 的升降机负责人,并以屋苑或建筑物作为参加单位。所有安装于参加屋苑或建筑物,并受《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规管的升降机(包括载客升降机、载货升降机,但不包括液压升降机、载物升降机(送餐机)、垂直升降台、自动梯及机械化泊车系统),均属评核范围之内。

注 1 :包括住宅楼宇、工商业大厦、商场、酒店、公共设施及楼宇。
 

计划流程

优质升降机服务认可计划流程
 

评审准则

  1. 升降机的优化水平(占 50 分)

    升降机的优化水平得分
    (i)已安装双重制动系统 8 分
    (ii)已安装防止机厢不正常移动的装置 8 分
    (iii)已安装防止机厢向上超速装置 8 分
    (iv)已安装机厢门锁及门刀 8 分
    (v)已安装对讲机及闭路电视系统 6 分
    (vi)已安装障碍开关掣保护悬吊缆索 6 分
    (vii)已安装自动拯救装置或电压下降后操作装置或同等功能的后备供电装置s 6 分
  2. 升降机运作记录(占 50 分)

    1. 过去因故障而停用2 的时间( 25 分)
      过去因故障而停用的时间得分
      0 - 20 小时 25 分
      21 - 40 小时 18 分
      41 - 60 小时 13 分
      61 - 80 小时 8 分
      多于 80 小时 0 分
    2. 平均困人故障的到达时间( 15 分)
      平均困人故障的到达时间得分
      0 - 30 分钟 15 分
      31 - 40 分钟 10 分
      41 - 50 分钟 7 分
      51 - 60 分钟 4 分
      多于 60 分钟 0 分
    3. 平均非困人故障的到达时间( 10 分)
      平均非困人故障的到达时间得分
      0 ~ 1 小时 10 分
      1 ~ 1.5 小时 7 分
      1.5 ~ 2 小时 5 分
      2 ~ 3 小时 3 分
      多于 3 小时 0 分
    注 2 :升降机因故障而停用的时间包括任何因机件故障及紧急维修而导致升降机停用的时间(当中不包括因日常例行保养、年度检查、事前已安排的维修和主要更改工程而停用的时间)
  3. 负责人管理升降机服务的表现(过往 24 个月)(占 50 分)

    1. 有关管理文件以证明负责人有确保升降机的维修及检验符合法例的要求(例如有关管理档、升降机定期保养时间表、年检时间表、负载检验时间表、指引或手册)。
    2. 有关巡查升降机状态的证明档(例如过往六个月的巡查签到簿或有关记录的影印本,包括最少连续三十日的巡视记录)。
    3. 有关适当地管理和安排承办商的保养及维修工作的证明档(例如有关管理文件、指引或手册),包括:
      1. 安排足够保养时间;
      2. 及早通知用家停机的时间;
      3. 核实工程人员的身分;
      4. 提供储存空间;
      5. 急修的安排;
      6. 处理承办商的意见及报价;
      7. 检视承办商有足够的备用维修零件。
    4. 有关查核「工作日志」内容的证明文件(例如过往 24 个月的「工作日志」)。
    5. 有关与承办商定期举行会议的证明档(例如过往一年内每六个月不少于一次与承办商开会的会议记录)。
    6. 有关聘用升降机专业顾问、注册升降机工程师或物业管理公司内部聘有工程师审查升降机承办商的工作的证明文件(例如过往聘用升降机专业顾问或注册升降机工程师的证明档或物业管理公司内部聘用工程师的资料及相关审查报告或文件)。
    7. 过往三个月内拍摄的升降机机房、井道及井底相片(升降机机房、井道及井底各两张及显示拍摄日期,其相片需注明升降机编号、机房编号及位置)。
    8. 有关协助被困升降机乘客的证明档(例如有关协助被困升降机乘客的流程、指引或手册及有关服务指标及承诺的影印本;以及相关的员工培训、演习记录)。
    9. 有关处理用家投诉的证明档(例如处理用家投诉的流程、指引或手册的影印本;以及有关处理用家投诉的员工培训、演习记录)。
    10. 独立专业评估人员(英文版本名单)评审升降机载客舒适度、机厢环境质素(包括通风系统、清洁、照明等)的报告。
 

评级准则

本计划将对参加者管理升降机服务方面的表现作评分,并根据以下准则给予金、银、铜奖或优良、良好的评级,当中以金奖为最高级别。

优质升降机服务认可计划评级
参与范畴 A  B 及 C 评审
总分(最高为 150 分)评级
136 - 150 分 金奖
121 - 135 分 银奖
101 - 120 分 铜奖
只参与 A 及 B 评审范畴
总分(最高为 100 分)评级
75 – 100 分 优良
50 – 74 分 良好
 

评审安排

所有申请会由机电工程署(机电署)、其委聘的顾问公司及/或独立专业评估人员(英文版本名单)进行审核(当中包括实地考察)。

参加办法

  1. 提交参加表格(附件 AF ) [PDF 格式 (196KB)]。
  2. 参加者提交参加表格时,须提供下列资料以供评审:
    1. 升降机优化水平核对表
      [须由注册升降机承办商代表/独立专业评估人员(英文版本名单)签署确认]
    2. 升降机运作记录计算表
      [须由注册升降机承办商代表/独立专业评估人员(英文版本名单)签署确认]
    3. 负责人管理升降机服务表现核对表(过往 24 个月)
      [须由独立专业评估人员(英文版本名单)签署确认]
 

条款及条件

  1. 参加者须以其负责管理屋苑或建筑物内所安装的升降机参加计划,不得虚报,违规申请一经查获,一律取消资格。
  2. 机电署有权因应参加情况而作出相应安排及改动。
  3. 机电署有权拒绝或终止不符合参加资格或违规者参加。
  4. 机电署有权修改计划的条款及条件,恕不另行通知。
 

计划有关文件一览

 

独立专业评估人员

独立专业评估人员名单

独立专业评估人员的要求

独立专业评估人员(英文版本名单)的要求如下:

完成受训并通过考核的独立专业评估人员,其名单(英文版本)已上载至机电署网页,供升降机负责人参考。

符合以上要求而有意参加独立专业评估人员培训的人士,请发送电邮至qlsrs@emsd.gov.hk与本计划负责职员联络。

 

常见问题

显示全部内容 只显示标题
  1. 答案:

    本计划的对象是各楼宇的升降机负责人(包括业主、业主立案法团及物业管理公司),并最少以一幢楼宇作为参加单位。所有安装于参加楼宇并受《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规管的升降机(包括载客升降机、载货升降机,但不包括液压升降机、小型送货升降机(送餐机)、垂直升降台、自动梯及机械化泊车系统),均会在评核范围内。如屋苑设有多幢楼宇,参加者可为整个屋苑或屋苑的个别期数/座数提交申请。

  2. 答案:

    优质升降机服务认可计划的评审范畴如下:

    1. 升降机的优化水平[须由注册升降机承办商或独立专业评估人员(英文版本名单)评核]
    2. 升降机运作记录[须由注册升降机承办商或独立专业评估人员(英文版本名单)评核]
    3. 负责人管理升降机服务的表现[须由独立专业评估人员(英文版本名单)评核]

    机电署会按照申请人所选择参加的评审范畴及所得评分,向其颁发金/银/铜奖证书。

    为了让更多升降机负责人参与计划,本计划亦接受只选择参加「甲部 - 升降机的优化水平」及「乙部 - 升降机运作记录」评审的申请。然而,有关申请只会获发优良/良好证书。

  3. 答案:

    机电署不会就优质升降机服务认可计划收取任何费用。然而,升降机负责人须承担安排或委聘注册升降机承办商或独立专业评估人员(英文版本名单)进行评审的费用。 

  4. 答案:

    就优质升降机服务认可计划的评审范畴而言,机电署认为独立专业评估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升降机行业知识和经验,并且认识有关实务守则及法规列明的规定。我们的检讨工作显示,注册升降机工程师、注册专业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经理和注册测量师均符合资格担任独立专业评估人员。

    独立专业评估人员(英文版本名单)的要求如下:
      必须为:
    • 注册升降机工程师 或
    • 注册测量师 或
    • 注册专业房屋经理 或
    • 注册专业工程师,并属于以下界别 -
      • 屋宇装备工程、
      • 控制、自动化及仪器仪表工程、
      • 电机工程、
      • 电子工程、
      • 轮机及造船工程或
      • 机械工程;
    • 不得于两年内受雇于保养和管理参与计划大厦升降机的承办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或参与计划大厦升降机的保养和管理;
    • 从事有关升降机管理或工程的工作,并拥有不少于两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 完成计划的培训环节,并于培训后的测验取得及格分数。

    完成受训并通过考核的独立专业评估人员,其名单(英文版本)已上载至机电署网页,供负责人参考。

  5. 答案:

    机电署已为符合资格的专业人员举办相关培训课程,使他们可就优质升降机服务认可计划提供评审服务。此外,机电署亦会不时检视市场反应及需求,举办更多培训课程,以训练更多独立专业评估人员[请参阅已受训独立专业评估人员(英文版本)名单]。 

  6. 答案:

    所有优质升降机服务认可计划的申请均由机电署或其委聘的顾问公司审核,包括抽样进行实地考察。机电署对每个申请的得分和评级拥有最终决定权。

  7. 答案:

    可以,优质升降机服务认可计划接受以屋苑、个别建筑物或指定建筑物羣组为参加单位。升降机负责人可递交多于一份申请以涵盖同一屋苑内的不同楼宇,而其获颁发的证书上亦会清楚注明所涵盖的楼宇。然而,升降机负责人只应在所涵盖的楼宇内展示证书。

  8. 答案:

    注册升降机承办商或独立专业评估人员须为所有升降机进行独立评审,并会采纳所有升降机的平均分数作为有关评核项目的整体评分。

  9. 答案:

    如相关升降机不是基于机件或系统故障而停机,便不用计算。然而,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时提供相关升降机服务时间的证明,以资参考。

  10. 答案:

    如申请未获评级,我们期望申请人能就升降机管理提升相关服务,并建议他们于半年后再度提交另一份申请。

  11. 答案:

    由于优质升降机服务认可计划的证书上会列明物业管理公司、注册升降机承办商及评核期,如当中组合有所更改,基于公众考虑,负责人应停止于公众地方展示证书,并重新作出申请。新合作的公司组合亦应累积最少半年的工作记录,方可申请此认可计划。

如有进一步查询,请致电 1823电邮至 qlsrs@ems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