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选购符合香港法定安全规格(见注1)的电器在港使用。从外地购买后带回港的电器未必适合在本港的电力供应规格(例如额定电压和频率)以及环境(例如温度和湿度等)下使用。
电器必须附有或在随附告示上显示图中各项适当标记。
除不经插座供电的固定电器外(例如天花灯饰及电热水器),电器必须装有符合安全规格的三脚插头。
不要购买或使用两脚插头的电器,除非该电器装有符合安全标准 BS4573 或 EN50075 的两圆脚插头及设计从浴室内的须刨供电装置取电(例如电须刨、电动牙刷和脱毛器等)。
所有不经插座供电的固定电器必须由注册电业承办商接驳电源(详情请参阅第 3 部分)。
为避免造成触电危险,电器必须有效地接上地线(又称水线),简单来说,是指电器的金属外壳与插头的地线脚是接通的。没有接驳地线的电器必须为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设计,这类电器通常附有一个「」。
电器必须附有适当的操作说明书,详述安装和操作程序,以及安全措施。使用时应遵守说明书所载的指示。
任何额定电压值低于 200V 交流的电器(例如 110V 交流的影音器材)都不可直接接驳到本港 220V 交流的家居电力供应系统,这类电器必须附有适当的警告标籤。
电器如有电压选择掣,必须将之选至 220V 交流(本港家居电压),以免电器损坏及引致火警危险。
使用电器前,必须先检查电器(包括插头和软电线)是否有损坏,特别是电器已有一段时间未被使用。
电器必须为装嵌妥当及结构坚固,足以平稳地操作。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不应出现有启动困难、噪音过大、震动过大、裂缝、过热迹象(例如变色、焦黑或变形等)或有松脱现象。若对电器的安全有疑问,切勿使用,应将电器交由有经验的技师检查。
稳固地插上插头后才可开动电器,以及在关掉电器后才可将插头拔出,以免插头处出现火花,造成危险。
切勿拉扯电器的软电线以拔出插头,以免损坏插头接线,造成危险。
确保电器的周围有足够的散热空间,切勿复盖电器或在电器的周围摆放杂物,以免电器因过热而造成火警危险,特别是电视机和其他影音器材、充电器、灯饰、电风扇、电暖炉、雪柜和洗衣干衣机等。
用电量大的电器(例如冷气机、抽湿机、电暖炉、电水煲、电饭煲和洗衣干衣机等)应独占一个固定插座,避免在同一个插座上另插上其他电器。
不要让小孩子接触已开启的电器,特别是有发热或转动部分的电器,例如灯饰、电风筒、熨斗、电暖炉、煮食电器,电风扇和洗衣干衣机等。
切勿让电线接触或太过接近高温物体,例如煮食炉和电暖炉等。
切勿让水份渗入电器内部,以免发生危险。不要将装有水的容器放置在电器上,亦不要将电器摆放于窗户或露台附近。
避免在潮湿或近水的地方(例如浴室及厨房等)使用拖板,以免发生触电危险。在这类环境下使用电器时亦须加倍小心。
身体沾了水,应避免触碰任何电器、插座或电掣。
电器应摆放在平稳的位置上操作及避免电线容易受到拉扯。
切勿在操作中的电器附近使用易燃化学物品,例如杀虫水及天拿水等。
为安全起见,除必要的电器外,外出前应尽可能将家中的电器关掉。
由于有些电器在启动时,电流会比在正常运作时大几倍,因此,停电时应将主要电器关掉,避免在电力供应恢复时该等电器同时启动,使电路一时负荷过重,导致再次停电。另外,会发热和有转动部份的电器于不察觉的情况下启动,亦有可能使身体受伤。